建筑节能 墙材先行 节约资源 持续发展 保护环境 建设生态本溪 |
本溪市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 “十一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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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的精神,加大限制生产和使用黏土实心砖的工作力度,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推进建筑节能,促进本溪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溪市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市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的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建设事业中心工作,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得到较快发展,提前实现了“十五”规划目标。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五年累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11.16亿块标砖,实现节地1835亩,节约标煤18.74万吨,利用工业废渣82万吨,五年累计建造节能建筑325万平方米,新材生产能力从30万立方米发展到70万立方米。黏土实心砖产量从1.39亿块减少到0.75亿块。 “十五”期间,我市调整了本溪市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本溪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更名为本溪市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限制使用黏土实心砖的通知》、《本溪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及时转发了国家、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有关文件。为适应建筑节能的发展,提高了节能建筑用墙材产品质量标准,下发了《关于提高填充墙用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质量要求的通知》、《关于进行建设工程墙体材料产品备案的通知》。每年公布一次通过备案认证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根据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工程承重墙材需求量大的特点,经过省市专家技术论证,出台了《关于推广使用混凝土多孔砖的通知》,满足了建设工程需要。对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政策、推动本溪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围绕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技术、产业、标准、政策等方面的研究,投入科研经费80余万元,用于开发研制新产品、引进新的技术体系、更新生产设备等。研制了聚合物节能保温砂浆、节能保温砌块、引进了外墙外保温、夹心保温技术体系,先后扶持十余家企业更新改造了生产设备。通过召开信息发布会、现场推介会、技术论证会等形式宣传推介新产品。同时根据《建设部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应用技术目录》和本市节能建筑的实际情况,对落后技术和产品实行淘汰,下发了《关于建筑工程使用节能墙体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节能保温效果不好的聚合物保温砂浆和节能砌块(砌块插苯板)的应用进行了限制;在做好淘汰落后产品和工艺工作的同时,以本溪市福星现代建材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企业,先后投入重资建设了一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基地。目前我市已有板、块、砖等三大类20余个新型墙材品种,建筑外墙、内墙、屋面、地面、门窗等维护结构的材料与构造已由原来的传统作法向轻质保温、隔热、隔声等高效多功能方面改进。聚苯板、节能门窗、聚氨酯保温等新技术和产品被大量采用,节能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建筑采暖方式和系统形式向多样化、计量化方向发展。同时,在建筑节能管理措施落实和强化方面,全面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节能建筑形成了从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节能建筑检测到工程验收备案层层把关的管理体系。节能建筑呈规模开发趋势,“十五”期间,我市全面推行节能建筑,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全部按节能50%设计施工。县区的节能建筑建设也开始启动,建筑节能65%示范工程正在建设中。节能建筑实施率居于全省前列。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十五”期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播放专题片、开办墙改和建筑节能知识专栏等积极宣传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组织建筑节能技术专题讲座,每年召开不同主题的建筑节能技术培训及学术研讨活动,普及建筑节能知识,提高公众建筑节能意识。参加学习和培训人员达千余人次,协助省建设厅举办了建筑节能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了从业资格证,营造了良好的建筑节能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墙体材料产品结构不尽合理,我市生产新型墙材的企业个数多﹑规模小,墙体材料总量大,档次低,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形成一定规模的墙材生产企业较少。 (二)建筑节能技术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适合本溪地区气候特征的建筑节能应用技术体系尚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适合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经济、适用、可靠的围护结构节能技术体系还不够成熟;外围护结构节能体系的耐久性、防火、外贴墙砖、修补维护、施工与检测等配套技术亟待进一步研究。 (三)供热体制改革滞后。没有进行供暖分户计量收费,节能建筑与非节能建筑执行同一收费标准,开发商和产权人均未受益,体现不出节能建筑的优越性。 (四)全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开展不平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基本达到了50%节能标准,但本溪县和桓仁县及建制镇的建筑节能工作没有严格落实。 (五)据初步统计,截止2005年底,我市既有非节能建筑(不含工业厂房)大约3000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建筑改造的规模大,资金需求多,改造困难较大。 三﹑“十一五”发展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节能﹑节地﹑节材、利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为宗旨,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推广应用为重点,致力于墙材产品结构的调整和节能建筑的推广,全面淘汰落后工艺和落后产品,发展适合我市特点的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要体现出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突出作用。 (二)主要工作目标 1.从2006年开始,在市区逐步限制黏土制品在建筑上的应用,到2010年全部取缔黏土制品。重点发展各种轻质板材﹑混凝土空心砌块等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墙体材料。 2.新型墙材生产总量达到15亿块标砖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实现节能56万吨标煤,节地2467亩,利废110万吨。 3.2006年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50%的基础上,进行节能65%试点工作。到2010年,全市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标准。建制镇和农村新建住宅要积极稳妥的推进建筑节能,有条件的地方执行节能50%标准。 4.组织开展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10年,完成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总量的15%。 5.尽快实行将采暖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加快推进供热商品化、货币化。推行居住及公共建筑采暖按热表计量收费。同步进行既有建筑的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 (三)“十一五”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的目标管理。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机构,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目标的实现。 2.加快产品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满足建筑业发展需求为重点,加快墙体材料产品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节地﹑节能﹑利废﹑保护生态环境的新型墙体材料。重点发展年产10万立方米以上规模的承重砌块、年产5万立方米以上轻集料混凝土空心小砌块以及年产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制板材。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和落后产品,不再新建﹑扩建黏土制品生产线和手工制作的板材生产线。 3.依靠科技进步,重点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技术和建筑节能产品的开发工作。“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技术领域的研究和建筑节能产品及技术的开发工作,依靠本地资源,开发配套产品,完善应用技术,编制适合我市特点的产品应用技术﹑施工规程和图集,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为全面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创造条件。适时发布推荐、限制、淘汰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目录,引导建筑节能技术发展方向。通过各种有效的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的推广,改善建筑物围护结构和保温隔热性能,提高用能设备的效率和居住的舒适性。 4.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推动建筑节能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国家对建筑节能65%的新要求,结合我市的气候特征﹑建筑结构体系等特点,制定相应建筑节能的地方性法规,促进建筑节能的规范化管理。在建筑应用上要充分抓住已形成的社会基础和市场环境,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建筑节能知识的培训,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利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建设高标准的节能建筑。不断构建规范市场监管体系。实施节能建筑和材料部品节能标识制度,通过标识向社会公示节能建筑和节能部品的节能性能。 5.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准入门槛制度,做好新建建筑建筑节能工作。对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小区,实行建筑能耗核准制。开发(建设)单位须将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报市墙改节能办进行建筑能耗核定,对满足节能标准的,核发建筑能耗审核意见书,未取得建筑能耗审核意见书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6.大力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形成比较完善的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体系。重点推广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广泛使用节能灯具和新型节能光源,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要积极推行中水回用设施,推广“四明”户型,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 7.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为实施建筑节能创造条件。一是出台《本溪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为建筑节能推广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制定《本溪市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办法》,引导和规范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三是开展对既有建筑的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耗指标、使用年限等现状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评价,完成《本溪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规定》的制定,为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存量挖潜提供政策性指导。积极促进建筑节能相关激励政策的研究制定,为建筑节能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支撑条件。 8.加强两县及建制镇的建筑节能工作。协助本溪、桓仁两县制定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组织两县设计、施工及监理人员参加市里举办的各种学习和培训活动,安排部分开发、设计、施工和监理人员到市相关单位学习实践,提高从业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加强对两县及建制镇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指导,使两县的建筑节能工作不断发展和进步。 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组织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在农村地区的应用技术开发,制定技术政策,编制技术手册,开展示范推广,以适应农村用能增长的需要。 9.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行政主管部门要编制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以政府及各行政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为突破口,推进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目标。 10.加快供热体制改革。按照省建设厅和省物价局(辽建发[2002]82号文件)要求,制定节能建筑采暖费收取办法,节能建筑的采暖收费标准调整应与供热分户计量的实施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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